最近,在台湾的App Store一款名叫“超级手机号码追踪器”的软件产生了很大的纷争,从而引起了台北市政府的注意,并且要求App Store、Android Market必须给予7天鉴赏期(就是可以无条件退货)。Google宁愿被罚款100万新台币也不愿意听从。而Apple则是相当顺从,从今天开始,Apple对外宣布,台湾地区的App Store用户享受7天内享有无条件退费的权利。
打开台湾地区App Store官网,你可以看到上面写着:“您得自产品收受之日起七日内,取消对产品之购买。在您通知iTunes您已删除产品所有备份之前提下,iTunes将会退还您已支付之价款。自您取消购买时起,您不再被授权继续使用该产品。此项权利不可抛弃。”
这个条例只在台湾地区生效,全球其它地区并没有这项条例,对此,台北市政府宣称,这是台湾引领全球消费,争取App付费软件权益的一大进展,也是台湾消费者的胜利。不知道什么时候其它地区的App Store用户才会有如此的权利呢?
游客 2011-07-15 17:08
该评论年代久远,荒废失修,暂不可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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